查看原文
其他

受贿397.3万元!广西这名女贪官一审被判刑10年!

2018-03-30 广西新闻网

3月30日,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柳江县县长田雯受贿案,对被告人田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、没收,上缴国库。


▲被告人田雯


经审理查明:2010年至2016年,被告人田雯在担任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、中共柳江县委副书记、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、土地开发、参与和推进棚户区改造、审批办证等方面谋取利益,收受文和宇、李正亚等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97.3万元


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田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97.3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鉴于田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,并主动退出受贿所得的大部分赃款,具有法定和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等,法庭根据田雯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宣判现场


宣判视频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x0617ey2pw6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

✪大家都爱看

✪ 广西海域惊现大鲸鱼!游客近距离接触!这画面太刺激……

 总投资16669.2亿! 2018年广西重点建设大项目一览

✪ 夏天眼看就到!下周广西最高气温或飙到35℃!

来源: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、龙城法苑微信公众号

编辑:李瑞华

责任编辑:蒋晓伶

值班主任:叶焱焱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